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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防火防爆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
做好防火防爆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政办发[2001]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大专院校:
  近期,江西万载县和河北石家庄市连续发生了两起重大伤亡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也连续几次发出紧急通知,督促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进入春季以来,风大物燥,气温回升快,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3月份至今,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113起,较上月同期上升了30%,仅21日一天就发生火灾事故20余起,火灾形势比较严峻。我市工矿企业多,涉爆物品人员多,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显得更为重要。为认真做好以"防火、防爆、防事故"为重点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全市消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精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3月21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消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议要求,要认真汲取外省市事故教训,严密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切实防患于未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通知要求和张建国市长的讲话精神,认清当前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措施,查缺补漏,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严密防范,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陶瓷博览会和"五·一"节期间社会治安形势的基本稳定。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严格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组织在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切实抓好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签订的200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中明确要求,年内要将在省里备案的重大隐患彻底整改,在市里备案的重大隐患基本整改完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尽快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强化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彻底整改隐患。对久查不动,久拖不改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防养患成灾。
  (二)加强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重要仓库、易燃易爆化工单位的安全防范。公安消防、经委、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旅游、油区办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条条检查为主,加强对有关单位的督促检查。在此基础上,由公安部门牵头,联合成立检查小组,对全市的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各区县、乡镇政府要以块块检查为主,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张店、周村、淄川、开发区等区县要切实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店(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临淄、高青、桓台等区县要以易燃易爆化工单位为治理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土化工、小炼油、土加油站、可燃气体非法经营点等违法、违章行为;博山、沂源等区县要针对山林防火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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