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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质矿产
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陕政办发[2001]3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改改领导小组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1]37号)精神和《国土资源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的会商纪要》,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陕西省地矿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归口省国土资源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局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省政府授权该局管理的资产和地勘队伍;负责管理、监督和检查省财政预算安排的地勘事业费和其他经费。
  (三)依法承担国家安排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管理陕西省地质调查院。
  (四)围绕国家和全省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所属地勘队伍依法承担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地质工作。
  (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程勘察施工及多种经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实现地质勘查单位的企业化经营
  (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陕西省地矿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通信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公务接待工作。
  (二)人事劳动教育处
  负责制定局人事、劳动、工资及职工福利等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局改革规划、方案,负责推进人事、劳动、工资及保险制度等项改革;负责人才需求预测、人力资源开发、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全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负责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承担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财务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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