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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档次病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档次病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价费发[2001]64号 二00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特需病房收费标准的报告》(森医发(2001)007号)收悉。为满足不同患者医疗需求,去年底,你院投入资金,对部分病房进行装修改造,开设了供患者自愿选择的较高档次病房(21间)。每房间使用面积为25Me2,设病床两张,内配有卫生间(太阳能洗浴)、暖气、空调、沙发、电视机、电话及中心呼叫系统。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陕价费调发(1996)65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其收费标准同意你院意见,即每床每日为60元,包房每房每日为100元。以上自办理《特需医疗服务收费许可证》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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