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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县级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意见

  在进一步实施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实行部门预算制度,将预算编制任务下达到部门,单位收支归口到部门,全面反映部门的收支情况,增强部门的预算编制责任,规范财政与部门的资金分配关系。完善零基预算办法,积极推行绩效预算和目标预算,将财政对事业发展的投入方式,由对机构扣人员的―般支持,逐步转为以项目为主的重点支持。
  5、严格支出预算的执行
  预算一经同级人代会批准,即具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原则卜不再调整和追加。确须安排而当年预算不能安排的,进入预算项目备选库,由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确须当年追加的,每半年(或每一季度)由政府领导集体研究一次,分管财政领导一支笔审批。对数额较大的预算追加,应实行追加听证制度,并相应成立预算追加听证组织。对预算编制及预算追加情况,实行适时公布制度,增强预算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对财政供给的单位,改变财政部门将财政性资金分散拨付到各项预算单位的传统模式,通过建立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支付所有财政性支出,由财政部门将财政性资金直接拨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
  1、全面取消财政全领供给单位的各类银行帐户,在财政资金性质不变、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单位的财务收支,单位对财政实行报帐制。
  2、财政部门设立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办理财政全额供给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财务处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单位设立财务经办员,负责办理日常财务收支和结算事项。
  3、财政全额供给单位的人员工资,由财政部门委托银行统一发放;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直接向供应商支付;日常公务开支在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性质和用款需要,可申领一定的备用金,由单位财务经办人员负责管理;日常办公用品也可由财政部门依据单位预算和标准发卡(券)定点供应。
  4、对上下级单位之间下拨、亡缴的资金,一律纳入结算中心管理,但不改变资金用途,仍由单位自主安排使用。
  (四)改革财政支出方式
  1、实行工资统一发放制度 对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按照规定标准,由财政部门委托银行统一发放,职工凭工资卡到银行领取工资。
  2、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成立政府采购中心,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支出排、工程建设、劳务以及设备、办公用品购置等,全面实行政府采购。
  3、积极推进日常性公用支出的货币改革 对可确定定额标准的日常公用性支出,实行货币化改革 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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