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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安排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成都分公司:
  目前,我省粮食清仓查库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全省面上的实物清查、帐目核查及质量检查即将开始。根据国务院3月29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及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会议精神,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粮食是重要商品和战略物资,粮食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全局。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重视粮食工作,在全国开展粮食清仓查库,真正摸清家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首先,开展清仓查库,是加强和完善粮食宏观调控的基础性工作。摸清粮食家底,能够为国家制定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和流通的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保证国家库存粮食在需要时调得出、用得上。其次,开展清仓查库,有利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通过清仓查库,掌握国家粮食政策的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流通体制。第三,开展清仓查库,有利于提高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通过清仓查库,找出企业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四川作为一个粮食生产大省和消费大省,做好这次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政策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感,把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好。
  二、清查的任务和要求
  这次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查清国有粮食部门所有粮库、粮管所(站)、转运站、外租仓现存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省及省以下地方储备粮、商品周转粮等)的入库时间、数量、品种、质量情况,核清陈化粮、超期储存粮的数量,以及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承储库点的分布情况、粮食购销企业的人员状况。要按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文件精神,认真执行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四川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实物清查、帐目核查、质量检查三个方面的工作。每个程序、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不错不漏不重,准确无误。全省面上清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4月5日前,各市、州要完成县一级的动员和培训,4月9日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二是实施阶段:从4月9日起,全省各基层粮站(库、所)开始进行实物清查及帐目核查,统计时点为2001年3月31日24时。三是汇总阶段:4月底前,县一级的清查工作总结报告和统计表必须送达市、州。市、州汇总后的清查工作总结报告和统计表于5月15日前送达省清查办,省清查办于5月底向全国清查办提交总结报告和汇总统计表。以上时限要求,全省各级一定要严格执行,各级上报的时间只能提前,不能延后,以免影响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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