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引导企业全面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突出抓好战略决策管理、财务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积极应用现代管理理论、方法、手段,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企业领导人的选择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依法选择相结合,组织考核推荐与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相结合。建立并逐步完善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将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长远发展挂起钩来,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持有股权或股票期权等分配形式。
(三)大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1、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用改革的思路,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大力开拓城乡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针对农村和农民的不同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网上销售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引导企业积极开拓西部市场,在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重点工程中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2、进一步扩大出口。抓住入世给扩大出口带来的新机遇,积极落实出口退税、资金扶持、出口信贷等政策,扩大我省有相对出口竞争力的纺织、有色、烟花、茶叶等传统产品的直接出口。继续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传统市场,发展新兴市场,开拓潜在市场,努力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调整和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努力提高高科技、高附加值、高创汇产品的出口比重。积极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展加工贸易和工程承包。
(四)努力为企业扭亏增盈创造宽松环境
1、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为企业扭亏增盈服务的力度。各级经贸委要努力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企业扭亏增盈做好规划、服务、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要齐心协力,大力支持企业扭亏增盈,尽可能为企业提供政策倾斜。各商业银行要对有销路、有效益的产品生产经营和出口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实行封闭贷款管理。税务部门要对有历史欠税但当期不欠税的企业实行一定期限的缓收政策。电力、供水、运输等部门对困难企业在没有新欠的情况下,对陈欠费用应实行分期偿还,不得采取“停供”的办法强制催收。各级执法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区别情况,尽量不采取冻结账号、强行划款等强制措施。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扭亏增盈工作的宣传力度。
2、加大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0]17号)精神,加强协调配合,妥善处理好具体移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