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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川价函[2001]70号文件更正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川价函[2001]70号文件更正通知
(川价工交便字[2001]1号 二00一年三月三十日)


各市、州物价局:
  我局川价函(2001)70号《关于成都利尔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药品价格的函》文件中,成都利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聚糖肽胶囊规格有误:5mg×36粒×3板应更正为:5mg×12粒×3板。规格5mg×24粒×2板应更正为:5mg×12粒×2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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