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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白云小区五、六号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白云小区五、六号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市价房发[2001]62号 二00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陕西建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白云小区五、六号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暂行规定》考核,确认为丙级收费单位。应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日常维修养护费、交通工具保管费、车辆占道停放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支,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四、上述丙级收费标准即为中准收费标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以中准标准为基础,在10%上下浮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按中准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从二00一年三月份起执行。
  附件:1.白云小区五、六号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2.室内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3.室外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附表一:

白云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住宅用房    办公用房    营业用房
  管理服务费     8.00元/套.月  0.50元/Me2.月 0.70元/套.月
  日常维修养护费   0.18元/Me2.月 0.40元/Me2.月 0.60元/Me2.月


  附表二:

室内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     非常住户(辆.次)
        (元/辆.月)   白天  夜晚
  摩托车   15.00元    0.50元 1.00元
  自行车   3.00元     0.10元 0.20元
  人力三轮车 8.00元     0.50元 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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