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军区关于做好2000年
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皖政[2001]22号 2001年4月2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人武部: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0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2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0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的对象和时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和部队兵员状况,2000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对象为:服现役满2年以上的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士官。因政治、身体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县从2000年11月底开始接收退伍义务兵,2001年1月底结束。对经所在大单位批准的边远地区部队的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的接收时间可适当提前或推后。转业士官仍由省“双退”安置办公室按移交计划实行集中交接;交接工作从2001年1月10日开始,2月底结束。转业士官从3月20日开始持《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到市、县安置办报到,5月底基本结束。对无故提前或超过接收时间的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需报省“双退”安置办公室审批。
二、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增强各部门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责任感和全社会的国防意识。同时,各地要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针对今年机关机构改革,企业改组、改制等情况,结合退役士兵思想实际,着重进行国情和就业形势教育,引导退役士兵体谅国家困难,转变择业观念,积极参与社会竞争。要进一步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增强其择业就业的竞争能力。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的培训要给予政策倾斜、资金支持和监督管理;各级教育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可接受政府的委托,对退役士兵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要大力培训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继续贯彻落实《
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加大对退役士兵掌握现代农业科学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基层政权和生产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要支持并扶持各地建立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培训和中介机构,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有计划、有组织地把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推向市场,使他们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