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省委党校学员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鲁价费函[2001]23号 二00一年四月九日)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员住宿费的请示》(鲁党校函字[2000]48号)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近年来,你校对学员宿舍进行了改造,安装了空调、洗浴设备,更新了学习用具,同时公寓楼已建成使用。根据你校的投入和服务质量情况,同意对学员住宿费标准作适当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一、公寓化学员楼住宿费标准
厅局级短期班(三个月以下,下同)每人每天40元(单人间);
县处级短期班每人每天30元(双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