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辽宁能源总公司向控股电厂收取管理费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辽宁能源总公司向控股电厂收取管理费的批复
(辽价函[2001]29号 2001年4月2日)


辽宁能源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我公司控股电厂收取管理费的请示》(辽能司发[2001]6号)收悉。鉴于铁岭发电厂、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属你公司管理的控股电厂,为适当弥补经营管理费用的支出,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向上述两电厂按股比电量收取每千瓦时0.2分(价内)的管理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