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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01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01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1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四月三日

关于2001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意见

(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根据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的要求,今年我省仍将纠正医药产购销中不正之风作为纠风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切实减轻社会医药费用不合理负担。
  一、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
  今年要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整顿、规范生产流通领域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具体要求和措施:一是药监部门要通过清理整顿,坚决取缔不具备药品生产经营条件和违法违规操作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二是对成都市荷花池中药材市场加强管理,严把质量关。三是加强对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药材产地农贸市场的中药材购销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四是继续巩固我省取缔非法药品市场的成果。原非法药市所在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督,严禁自发成市和地下交易活动。其它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出现非法药市。五是要认真查处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和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
  二、整顿药品价格
  按照国家对药品价格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把药品的虚高价格降下来。
  具体要求和措施:一是要对虚高价格的药品,运用政府定价的行政手段,制定和调整最高零售限价。二是要积极对县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三是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四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管理,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
  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非法行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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