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厦门市200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含待修订)、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8月24日 实施日期:2009年8月24日)宣布废止或失效(原因:阶段性文件,任务已完成)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厦门市
200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01]7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教委关于《厦门市200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四月四日

厦门市200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为依据,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教基(1997)1号文)精神,在认真总结初中招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初中招生办法,使初中招生的改革对巩固“普九”成果,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提高我市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促进作用。
  二、招生原则
  今年我市初中招生工作的原则仍是:免试就近入学,岛内划片电脑派位,不准择优择校。
  全市小学毕业班只进行毕业考不进行升学考,小学毕业生在片区内直升初中,小学结业生允许在片区内带科升学。就近入学的实现途径是划片电脑派位,在片区内就学即为就近。
  岛内中学除外国语学校、音乐学校、鹭江中学、科技中学岛外班和六中文艺班之外,分成15个片区。15个片区分成两类:第一类,两所以上中学对应附近的若干所小学组成片区。第二类,一所中学对应附近若干所小学组成片区。招生在各片区内以电脑随机派位进行。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不招收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港、澳、台学生给予市民待遇,可在片内派位)。岛内学生一般不得跨片区报名,确有特殊原因需跨片区报名的,须经区、市两级招生办批准,但只能在除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之外的片区内中学派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