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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小儿双清颗粒销售价格的批复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小儿双清颗粒销售价格的批复
(藏价管字[2001]29号 2001年4月5日)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新申报小儿双清颗粒价格的请示》(西藏药业[2001]第019号)收悉。鉴于原批药品价格执行期已到,根据国家计委现行药品价格规定,现将重新审定的含税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小儿双清颗粒,规格2g×10袋/盒,销售价格18.94元/盒。
  二、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可以低于审定的价格销售,但进货单位必须按实际进价加规定差率顺加作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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