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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全面加强
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1]4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纠风办《关于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意见


  扎扎实实地加强行风建设,开展行风整顿和民主评议,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98年以来,我省连续三年在部分行业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适应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五”计划的需要,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基层窗口单位和社会公共服务行业,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全面开展行风整顿和民主评议行风。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行风整顿和民主评议的对象及内容
  (一)行风整顿和民主评议行风的对象是:全省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及其直属管理机构和事业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关、检验检疫、煤炭、气象、金融、保险、民航、铁路、石油、烟草、供销合作社、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国家在黔单位、窗口部门和社会公共服务行业。旅游行业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行风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1]25号)精神开展专项治理。已经开展过民主评议行风的工商、电力、国税、地税、邮政、电信、移动通信、卫生医疗系统,重点是抓巩固、抓深化,防止反弹。
  (二)开展行风整顿和民主评议行风的内容主要是:
  1、领导抓行风建设情况,领导是否重视,是否纳入目标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格局。
  2、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有无违法违纪和办事不公行为。
  3、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转变作风,向基层和社会提供服务方面,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的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哪些治理措施,治理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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