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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142.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本市统计管理制度的通知》,推进在地统计,建立新的统计渠道,实现统计管理模式由“条块结合”向“以块为主”的平稳过渡。
  负责人:市统计局邹兰春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二十七、市工商局(共2项)
  143.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国家工商局打假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到“建立一个网络、把握四个重点”,即:建立企业维权网络,把打假的信息化工作作为重点,抓好重点地区、商品、市场的打假工作,重点抓好农资市场的打假工作,重点做好打假维权进社区工作。
  负责人:市工商局王纪平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144.积极发展中小型企业,鼓励发展城乡个体和私营经济,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产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的立法工作;努力消除对非公经济的歧视和各种不公平待遇,在生产和经营领域坚决实行平等的市场准入原则。
  负责人:市工商局王纪平、市政府法制办王嘉彦、市计委沈宝昌、市经委金生官、市商委梁伟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二十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2项)
  145.对全市从事煤炭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的低硫煤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煤炭使用单位的用煤质量,抽样合格率达到90%以上(按吨位计算);对检查中发现使用燃煤不符合地方标准的用户做到100%查处。
  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梦龙、市经委金生官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146.认真履行全市打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积极开展有关打假工作的联络、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重一大”活动,即:检查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查处大案要案。全年组织打假活动不少于3万次,立案查处案件不少于1800起,现场处罚案件不少于2500起。
  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梦龙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二十九、市药品监督管理局(1项)
  147.重点扶持5家药品连锁店开展跨省、跨区县连锁经营。鼓励本市药品生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合作经营等方式形成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大力推进GMP认证,提高竞争力,全市达到45家。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力度。配合申奥工作开展专项治理旅游药品器械专柜活动。
  负责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冯国安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三十、市水利局(共3项)
  148.强化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落实26项节水措施,以蓄水、节水和保水为重点,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年增蓄水1200万立方米,节水1亿立方米,保水1500万立方米。进一步加强节水示范区建设,新发展农业节水面积约1.33万公顷(20万亩)。
  负责人:市水利局刘汉桂、市市政管委阜柏楠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149.重点抓好滞洪水库、官厅水库清淤等大型水利工程。进一步做好密云水库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力争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300平方公里。大力推动蓄水回灌工作。
  负责人:市水利局刘汉桂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150.认真落实《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北京市节约用水若干规定》和《二十一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进一步强化管理和节水工作,完成26项节水措施的年度任务,制定落实《北京市节水规定》的配套政策和实施计划,全面完成清河一期治理、高碑店中水利用等工程。
  负责人:市水利局刘汉桂、市市政管委阜柏楠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三十一、市广播电视局(共3项)
  151.完成北京广播影视集团的组建工作。
  负责人:市广播电视局李廷芝
  完成期限:2001年6月底前
  152.完成北京电视台与北京市有线广播电视台的合并工作。
  负责人:市广播电视局李廷芝
  完成期限:2001年6月底前
  153.开通数字广播电视传输系统;新增加9套电视节目,为北京地区用户总计提供传输信号优良的电视节目达到47套和广播节目达到10套。
  负责人:市广播电视局李廷芝
  完成期限:2001年6月底前
  三十二、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共3项)
  154.实施“精品战略”,精心组织参评第八届“五个一工程”奖和第五届“国家图书奖”,确保获奖。抓好“十五”计划选题和迎接建党80周年、配合“申奥”工作的图书和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的组织落实工作,力争再推出一批精品力作。为我市创名牌报纸、期刊和筹组“期刊方阵”作出规划,努力创办外向型期刊。
  负责人: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薛宝书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155.深入持久、常抓不懈地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取缔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加大打击盗版、盗印和非法光盘销售活动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搞好两个阶段的集中行动,即1至3月份的重点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的集中行动和6至7月份的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打击盗版盗印活动的集中行动。
  负责人: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薛宝书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156.加大图书发行体制的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图书批销中心规模,增强批发和配送功能;筹建中国文化遗产书店;组织好农村图书大联展活动。
  负责人: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薛宝书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三十三、市文物局(共4项)
  157.加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整治及修缮力度。开工修缮鼓楼、法海寺、法源寺、皇城墙、明北京城城墙遗迹、戒台寺、地坛、五塔寺、德胜门箭楼等30处文物建筑;竣工鼓楼等20项工程。搬迁先农坛住户并开工修缮,搬迁圆明园遗址驻园单位并对遗址进行整治和全面勘测。
  负责人:市文物局梅宁华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158.结合危改,做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地区环境整治工作,列出危改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制定危改区文物保护相关措施。积极推进北京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整治和改造工作,并进行局部试点。
  负责人:市文物局梅宁华、市规划委单霁翔、市国土房管局(市政府房改办)王文英、市建委吴绪玉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159.配合北京市快速铁路东西线、广安大街、公路一环(北苑路至京密路段)、八达岭高速路三期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考古勘探及发掘工作。
  负责人:市文物局梅宁华、市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德龙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160.确保文物安全。加大对全市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巡视检查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抽查的力度,年内完成对42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二次巡视检查和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抽查。
  负责人:市文物局梅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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