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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小区宽频网络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小区宽频网络收费标准的批复
(川价函[2001]92号 二00一年四月十一日)
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小区宽频项目收费许可证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小区宽频网络的投资成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小区宽频网络收费:开户费400元/户,月使用费100元/户。
二、
此项收费应本着用户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小区住户成建制开通,也不允许将小区宽频网络建设成本计入房价一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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