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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调整黄上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调整
黄上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价费字[2001]103号 2001年4月13日)
黄冈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你们《关于调整黄上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黄价费字[2000]232号)悉。根据你们提供的现有资料,我们依据国家关于公路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了测算。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
六十条
规定,本着“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对该路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在省内收费还贷公路同类收费标准内进行适当调整(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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