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五、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的禁毒专业培训,提高禁毒执法水平。
省交通厅:
一、提出全省交通系统参与禁毒工作的指导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系统内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二、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查堵利用公路、水路走私贩运毒品的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贩运毒品的车、船。
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一、根据我省涉外工作的管理职能,协助有关部门对我省禁毒领域的涉外事项进行政策把关,处理我省禁毒领域对外合作的有关问题。
二、参与制定我省禁毒领域的涉外文书。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省禁毒对外宣传工作。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一、把禁毒事业发展计划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禁毒事业与同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与协调发展。
二、按规定程序统筹安排用于禁毒基本建设的投资和利用外资计划。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国家涉及禁毒的产业政策,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药品生产企业。
二、负责制定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易制毒产品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易制毒化学品重点生产企业的生产协调和监管,规范销售渠道;负责审批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新设立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配合外贸部门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审批和调查核实工作;配合海关和公安部门做好打击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的工作。
省教育厅:
一、负责制定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禁毒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将禁毒教育作为大、中、小学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