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锻炼塑造人。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个人争当文明标兵、优秀公务员,部门争创文明示范岗、最佳办税服务厅,单位争创青年文明号和文明单位,系统争创文明行业等创建活动,促使文明创建工作由点到线,由线到面,不断向深层次、高水平延伸和发展,在全社会树立和塑造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切实加强行风建设,监督管理人。要大力推行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以及“两权”监督制约制度体系,从基层窗口抓起,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基本素质抓起,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行风建设,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谋私、服务不佳等问题,增强干部的法制观念和道德自律意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的水平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五)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鼓舞人。要积极创造条件,办好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等场所;积极开展各种球类、田径等业余体育活动;有计划地举办艺术绘画、书法、摄影、舞蹈、歌咏、音乐、演讲等比赛活动,寓教于乐,使广大税务干部陶冶情操,增长知识,使文化建设形象化、感性化。
四、税收文化建设的实施步骤
文化的形成需要积淀,加强税收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整个工程分两步走。
第一步,开展税收文化建设的近期规划(2001年4月至12月)。这一步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提高认识(2001年4月至5月中旬)。各级要召开税收文化建设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对新形势下开展税收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为税收文化建设的全面推开做好思想上、舆论上的充分准备。要通过开展税收文化理念调查、举办税收文化知识讲座、召开税收文化座谈会、征集税收文化建设论文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对税收文化的理性认识,正确把握税收文化的含义,增强干部职工参与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税收文化建设的氛围。同时,要适时通过新闻媒介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和公民宣传税收文化建设的背景、意义及具体开展情况,展示青岛国税形象,争取社会各界对税收文化建设的认可、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运用载体,加强建设(2001年5月中旬至9月).要采取有效措施,运用各种载体,开展多种活动,大力加强税收文化建设。一是加强文化环境建设,大力营造与税收文化建设相适应的良好氛围。要努力美化工作环境、整顿工作秩序、规范工作用语,增加办公环境的文化含量,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品位和文化修养,用优雅的环境陶冶人。二是加强对文化知识的学习教育。要将教育培训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干部的文化素质建设,提高干部的文化素养。三是开展文明意识教育。从言行举止到税收执法、服务,全方位培养干部的文明意识。在全系统大力倡导“文明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四是深入开展职业理念、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的道德修养,努力实践“以德治税”和“以德育人”。五是组织开展一系列的文化建设活动,增强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六是加强税收文化制度的建设。文化建设要有一系列系统、规范、科学的制度做保证。各级要在理顺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运转流畅的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发挥文化的管理功能,使软管理“硬化”,使以往干部被动接受制度制约的“外向管理”,向自觉主动遵从制度的“自我管理”转化,变“他为”为“自为”。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初见成效(2001年10月至12月)。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税收文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广大干部的文化素质有明显提高,共同的价值标准、职业道德、职业理念基本形成,文化建设初具雏形并在系统内外有较大影响。各单位要根据这一阶段开展税收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认真搞好阶段性工作回顾,及时总结税收文化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及时发现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不足,不断加以修正、调整,确保税收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市局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召开税收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