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辽价函[2001]35号 2001年4月26日)


东北大学:
  你校《关于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收费标准的请示》(东大校字[2001]11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校网络教育学院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技术与商务管理专业本科,按学分收取学费,共182学分(每学分16课时),每学分收费标准140元;会计学专业本科,按学分收取学费,共181学分(每学分16课时),每学分收费标准130元。
  二、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学分收取,理论课程和毕业论文共75--80学分(每学分16课时),每学分收费标准220元。
  三、你校自行组织的本科生、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标准分别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辽价发(2000)28号和辽价发(1999)124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你校可根据实际下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