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在基层设有站、所、队、科的部门和行业,都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本部门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精心组织实施。省直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实施方案4月底前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实施方案5月底前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积极做好省直部门政务公开信息上网。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已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将政务公开的内容(除不宜上网的外)和实施方案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送“湖南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逐步实现网上政务公开。
3、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执收执罚部门,要对本机关、本系统的政务公开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对自身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项目、标准进行公开,在报刊杂志进行公布或编印《政务公开指南》。
4、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省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以及对违反政务公开决定行为的纪律处分办法等规定。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主要措施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推行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把它当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进机关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生的问题,保证今年工作目标的实现。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省委、省政府已成立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省政府办公厅、省纠风办、省民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开展日常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也应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
(三)要搞好组织协调,密切部门之间的配合。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担负起牵头主抓的责任,与组织、宣传、监察、民政、人事、法制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做好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单位,要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监督窗口和监督信箱,聘请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