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郑州航空口岸和郑州
东站铁路口岸国家验收及日常业务协调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2001]37号)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口岸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国务院已批准郑州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升放、郑州东站铁路口岸为一类口岸,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改善投资环境创造了良好条件。为切实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两个口岸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郑州航空口岸和郑州东站铁路口岸是我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是河南通向世界的桥梁和纽带。搞好两个口岸建设,对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提高河南省在同内外的声誉有着重要推动动作用。各口岸查验单位一定要增强全局观念,努力克服当前困难,争取尽快使两个口岸通过国家验收,正式对外开放。
二、郑州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外放前的筹备工作及邀请国家验收和接待等具体工作由省民航局负责,预验工作由省政府口岸办负责组织。省民航局完成筹备工作后,要尽快向省政府报价,由省政府口岸办按要求组织省边检、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对机场航空口岸进行预验,预验合格即向海关总署申请正式验收。
三、郑州东站铁路货运口岸验收前的筹备工作由邓州海关负责,省政府口岸办做好督办工作,郑州铁路局做好接待和有关配合工作。
四、明确责任,切实加强两个口岸日常业务的协调工作。去年省直机关机构改革撤销了原省政府口岸办公室,成立了新的口岸机构,同时,对新的口岸办职能作了较大调整,目前只负责全省口岸的规划、申报和审批工作。按照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的要求,口岸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希望各联检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发扬成绩,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全省口岸工作。
(一)根据郑州航空口岸以人员出入境为主的特点.郑州航空口岸的日常业务协调工作由郑州边防检查站负责。主要职责是:协调联检单位上岗联检和共同研究解决口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完成航班出入境检查检验工作等。
(二)根据郑州东站铁路货运口岸主要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特点,郑州东站铁路货运口岸的日常业务协调工作由郑州海关负责。主要职责是:协调口岸联检单位开展口岸业务,解决口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搞好与沿边、沿海口岸的衔接,并实现与沿边、沿海口岸的“直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