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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

  (十三)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以行业自律、媒体监督、群众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监督体系。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教育、监督、约束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继续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在严格规范其资格认定和竞争规则的同时,发挥其在完善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披露和查处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以形成良好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
  (十四)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要在全市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抓好思想道德教育,使全市人民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促进全市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十五)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制度。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要建立经济档案,以加强对各类法人特别是企业的信用监管、减少商业欺诈、恶意拖欠及逃废债务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七、加强领导,分工负责
  (十六)成立西安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冯煦初同志担任组长,才玮辉、孙清云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张凡、张波、张道宏、乔征、姚联盟、高信韩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三十个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承担主要工作任务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具体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工作。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办公室主任由姚联盟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高信韩、马德煌同志担任。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统一组织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部署和协调各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区县、市级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国务院和省政府作出报告。各工作小组要提出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全面组织实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十七)统筹安排,讲求实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防止出现那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做到在规范中整顿,在整顿中规范,通过整顿和规范,使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根本好转,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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