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城镇园林绿地建设步伐,大造城镇绿肺,增加绿地面积。抓紧编制和修订不同层次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必须坚持30%以上的绿地率。继续开展争创园林式城镇和“七个一绿化精品”工程建设的活动。
部门绿化要有新的发展。交通部门集中力量完成既定的“三纵四横”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任务;水利部门把大江大湖的防护林和小流域治理水保林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编制规划,分期实施;教育部门继续开展创建花园式校园活动;部队营区、厂矿、机关根据本系统本单位的特点,因地制宜搞好内部绿化,见缝插绿,破墙透绿,努力提高绿化覆盖率。
二、做好“十五”国土绿化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推进国土绿化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国土绿化进程作出的重大决策,突出“让绿色拥抱新世纪”和“加快发展、绿化江苏”两个主题,大力宣传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大力宣传有关绿化的法律法规。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义务植树活动的新形式、新做法,研究探索和制定新形势下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相适应的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规定的绿化费和义务植树统筹费要按规定收足、管严、用好。
(二)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分类经营,加快机制创新。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我省林业发展的活力所在,要加大宣传和组织力度,扩大范围,加快推进。当前,重点扩大到丘陵山区岗地、沿海滩地、沿江沿湖沿路林带建设和国有、集体林场。林业分类经营经过试点,已取得初步经验,今年要在全省加快推开。要尽快制定标准、编制规划、明确措施,搞好林业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分类经营的界定,一定要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细致地进行,落实到山头地块,并核发林权证书,定界立牌。省林业部门要尽快拿出生态森林补偿方案,报省政府批准下达。城镇园林绿地的建设和管护上,要总结各地认建认养、易地建绿等做法,加以推广实施,并不断完善提高,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大力推行城市建设规划“绿线”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确定绿化用地指标,划定绿化用地面积和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依法实施绿化规划管理,切实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尤其是城市中心地区的绿化面积,提高绿化水平。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园林绿地新的投入机制、管护机制和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