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全省
“十五”国土绿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1]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全省“十五”国土绿化工作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全省“十五”国土绿化工作的意见
“九五”期间,全省国土绿化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每年参加义务植树3000多万人次,栽植树木1.1亿株,平均尽责率75%以上。农村绿化取得长足进展。全省有林地面积增至1155万亩,增长69.5%,森木覆盖率达10.56%。城镇绿化水平提高,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3.7万公顷,绿地率28.67%。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绿化整体水平还不高,地区间不平衡性较大;城市绿地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小城镇绿化和村庄绿化缺乏规划和指导,发展滞后;森林资源保护有待加强,非法侵占林地、绿地、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时有发生;森林火灾不断,病虫害发生严重;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还不够高,绿化两项收费难度增大。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十五”绿化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五”国土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十五”期间,全省国土绿化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富民强省,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要求,加大力度,增加投入,推进林权改制和分类经营,发展高效生态林业,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创建园林式城镇,建设城市绿地系统,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布局合理的具有江苏特色的全面绿化新格局,进一步提高林木覆盖率和城镇绿地率。
到2005年,全省有林地面积要达到1500万亩,活立木蓄积量55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3%以上,可建农田林网的耕地全部实现农田林网化;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城市主要出入口公路,流域性河道、水库以及铁路沿线宜绿化的地段要全部绿化,建设成为万里绿色通道。
以建立比较完备的生态林业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实现农村林业新突破。重点抓好三大林业工程建设。一是以绿色通道工程、苏锡地区城乡一体现代化林业示范区工程和长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防护林建设工程为代表的生态林业工程。2001年完成高等级公路两侧造林3.05万亩,石山造林2200亩,新建高标准农田林网34.9万亩,18个苏锡示范区项目,长江淮河防护林造林15万亩。二是以意杨产业化和花卉苗木基地为代表的林业产业化工程。“十五”期间每年新增意杨造林面积60万亩,扩大花卉苗木繁育5万亩,重点建设杨树种质资源库、速生丰产林基地、国家级苗圃和省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支持改造大型木材加工企业。三是加快推进徐州国家级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建设。在抓好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重视抓好苏南、苏中地区村庄绿化、乡村道路绿化以及宜林荒山、荒地、荒滩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