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
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
(豫政办[2001]42号 2001年5月10日)
近年来,我省各地的信息网络相继开通;信息网络服务业蓬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我省互联网用户达67万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包括提供上网服务的“网吧”)达3000余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出现和发展,对推动信息网络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现的管理混乱,经营无序,含有不少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内容等问题,对青少年成长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坏的影响。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1]2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对党、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并采取措施,按照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规定,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范管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加强对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信息化建设方针,把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清理整顿作为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五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范管理,促进全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互联网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认真开展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清理整顿。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集中3个月的时间,对全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一次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要严格按照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及我省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清理整顿、治乱治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全省清理整顿情况,由省通信管理局汇总报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