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做好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可将未聘人员向卫生专业人才分市场申请托管,减轻冗员负担。
改革医疗机构内部分配制度。综合考虑经费自给率和财政支持强度,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确定内部分配办法和分配标准。推行岗位工资制,根据不同岗位的技术含量、风险程度、责任大小、工作负荷,将知识、技术、管理诸要素,一并纳入以确定岗位工资额。在分配上向关键岗位和一流人才倾斜。
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改变服务模式,简化就诊程序,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技术标准、内部考核制度和患者反馈制度。推行规范化服务。
强化内部经济管理,全面推行成本核算。严格执行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改进方法,强化医德医风教育,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积极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研究、制定《厦门市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的意见》,逐步剥离医疗机构所办的后勤服务部门。整合后勤服务资源,积极探索医疗机构物流管理改革。组建若干个社会化的后勤服务经济实体,利用一年时间过渡为企业。
17、构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层次清晰的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功能定位,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主要从事疾病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并结合临床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综合医院要办强、办大,专科医院要办精、办特;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主要从事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社区服务中心要办实、办好。研究制定规范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服务组织双向转诊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办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职工可以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医生开具的处方选择“医保”定点药店购药。
18、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同、街道办事处或相应机构负责、居委会参与、卫生行业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体制。要把积极推进社区卫生事业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纳入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政府要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协调组织,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街道办事处或相应机构负有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高本社区全体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责任,要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必需的服务用房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各级政府对公益性社区卫生服务要给予项目经费补助。确实解决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问题。把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服务体系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