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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景东县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批复

云南省计委、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景东县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批复
(云计价格[2001]363号 2001年4月25日)


思茅地区物价局、土地管理局:
  你们《转报景东彝族自治县物价局、土地管理局“关于呈请批准实施〈景东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请示”》(思行价商[2000]1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景东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经原省土地管理局、原省物价局评审验收,符合国家颁布的《土地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并符合当地实际,为使该成果尽快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土地资产的管理,请接此批复后即予以公布。
  二、同意所报景东县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测算结果,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和基准地价标准详见附件。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和基准地价应同时公布,基准地价低于成本价时应以成本价为准。
  三、景东县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和基准地价自省计委、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之日起每两年重新调整公布一次,特殊情况也可一年调整公布。调整公布前县人民政府应将调整意见送地区价格、土地主管部门审定,再报省计委、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附件:一、景东县城区土地级别面积界址分类表
  二、景东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三、景东县城土地分级图(略)

  附件一:

景东县城区土地级别面积界址分类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级别界址
  Ⅰ        33.36      主要包括:东正街.南景街.南正街.北正街.玉屏路(368
                    号单元至景川路交叉口地段).景川路(130号单元至多572
                    号单元段)等范围
  Ⅱ        261.84      主要包括:虹桥路.西正街.玉屏路(368号单元至西正街
                    交叉口地段).景川路(572号单元至675号单元段).北川
                    路.景川路(47号单元至于130号单元段)等范围
  Ⅲ        353.93     除Ⅰ.Ⅱ级地以外的测算区范围内的规划用地和城郊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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