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意见的通知

  1.《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组织开展情况。包括:单位自查情况;重点检查的范围、内容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2.重点检查中暴露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典型案例。
  3.各地、各部门针对本地、本部门会计工作状况制定的整改措施。
  各地、各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巡查组对本地、本部门《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落实情况进行巡查。
  三、对违法违规会计行为的处理
  对重点检查中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除责令限期整改、调账、补税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财会[2001]18号)规定给予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有关问题
  (一)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等,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单位负责人和广大会计人员遵守《会计法》、依法开展会计工作的自觉性。
  (二)认真组织自查,保证自查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通知的要求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督促、指导各单位对照检查;同时,按单位类型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自查情况统计、汇总,根据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对于自查工作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应列为重点检查单位。
  (三)抓好重点检查。一是要选好选准重点检查单位,根据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二是要做好对重点检查组人员的培训。各地要结合《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参与重点检查人员的培训,确保检查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三是注重检查工作实效,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四是对依法处理的典型案例,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震慑违法违规者,教育广大群众。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