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
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1]38号)
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经贸委、监察厅、审计厅、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这次《
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管理水平、促使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也是在会计领域进行打假治乱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地做好检查工作。
二00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组织《
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整顿财经和会计秩序,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
会计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
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财会[2001]18号)要求,拟从2001年4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现就组织开展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
会计法》是规范会计行为、生成会计信息的最高准则,在我国市场经济中起基础性作用。认真贯彻实施《
会计法》,依法开展会计工作,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经营管理、改善宏观调控、规范经济秩序,都有重要作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是贯彻实施《
会计法》的重要保证。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并组织好《
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各单位整顿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查处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把检查工作与整顿经济秩序、完善政府会计监督机制结合起来,促进本地区、本部门财经秩序的根本好转和政府会计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