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省农林大学北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省农林大
学北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1]费字151号 2001年4月29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福建农林大学北区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标准的函》(闽教[2001]财20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农林大学学生公寓现有设备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按照《福建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现核定福建省农林大学北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620元/生、学年,每套居住学生不得超过7人。
  本通知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福建省农林大学应严格遵守《福建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公开收费文件,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大中专学校收费专用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