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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种子中心批发市场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种子中心批发市场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1]81号 2001年4月26日)


沈阳种子中心批发市场办公室:
  你单位提出的《沈阳种子中心批发市场关于收取摊位及其它费用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种子批发市场摊位租赁费为每年每平方米500元,此收费标准为上限,下浮不限。
  二、物业管理费,冬季供暖期间每月每平方米11元,非供暖期间每月每平方米8元;
  三、库房租赁费为每年每平方米150元。
  四、市场实施上述收费后,要对进场业户提供卫生、保洁、治安管理等服务,不断提高市场管理水平,为客户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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