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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关于调整市区部分道路交通流量的通告

  (一)道里区透笼街(尚志大街至地段街)、经纬六道街、兆麟街、地段街、顾乡大街、城乡路、河图街、埃德蒙顿路、康安路、大安街(通江街至高谊街)、通达街、前进路、西十四道街、安国街、建国街、森林街、一面街、经纬五道街、北安街、安道街、东风街(经纬街至通江街)、红专街(经纬街至通江街)、安升街、安正街、经纬八道街、民安街、经纬七道街、安化街、东安街、高谊街、中央大街、友谊路、经纬头道街、工厂街。
  (二)道外区的靖宇大街、太古街、北新街、南二十道街、长春街、南康街、南平街、南安街、南和街、开源街、西开源二道街、南马路、大新街、南极街、承德街。
  (三)南岗区的花园街、宣化街、文昌街、和兴路(苗圃街至康庄桥)、学府路、松花江街(海关街至北秀宾馆)、阿什河街、南通大街、北京街、大成街、长江路、嵩山路、吉林街、龙江街、鞍山街、国民街、人和街、中和街、光芒街、黑山街、巴山街、国庆街、比乐街、巴陵街、河沟街、文明街、海城街、马家街、民益街、革新街、奋斗路、建民街、建筑街、颐园街。
  (四)太平区的东直路、哈东路、南直路(南直立交桥至黄河路)、先锋路(先锋路以西)、新江桥街、红旗大街。
  (五)香坊区的香坊大街、红旗大街、公滨路、中山路、珠江路、嵩山路、南直路(公滨路至黄河路)、赣水路、鸿翔路。
  (六)动力区的和平路、大庆路、哈平路(和兴路至保健路)、和兴路(苗圃街至和平路)、民生路。
  (七)平房区的新疆街(新疆街交通岗至新友街)。
  七、长途客运车辆只准在各长途客运站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的停车场停车,禁止在其实地点停放车辆和中途停车上、下乘客。
  八、和平路、友谊路(九站街至河润街)、埃德蒙顿路、中山路、和兴路、大庆路和学府路、空驶的出租车只准在两侧附道单向行驶,载客后可驶入主车道。和平路、友谊路(九站街至河润街)和埃德蒙顿路,公共汽车、联运车和小公共汽车只准在两侧附道单向行驶。中山路,从河沟街至省政府广场路段,小型客车可以在两侧附道单向行驶;从和平路至公滨路路段,公共汽车、联运车和小公共汽车只准在两侧附道单向行驶。在学府路、和兴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可在附道单向行驶。公滨路禁止公共电汽车、联运车和小公共汽车在桥下中间的车道行驶。
  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临时调整交通流量所增设的交通标志和施划的交通标线,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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