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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贵州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勘察设计单位转制过渡期为5年,时间从2001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
  二、因地制宜.自主选择改革方式
  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涉及面宽、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自主选择有利于发展的改革方式。
  (一)大型勘察设计单位可以按照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设计咨询公司的模式进行改造,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根据专业和技术优势,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要尽快调整自身生产经营结构,形成多元化生产经营格局,积极开展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等业务,为固定资产投资提供全过程、多方位、多功能的技术性、管理性服务,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
  (二)中型勘察设计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改制成工程设计咨询公司、专业设计公司等。同时,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同时重视专业技术的创新和突破,努力提高在优势专业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投资咨询、设计咨询、造价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水平。
  (三)有一定基础、实力较强的勘察单位可改制为岩土工程咨询公司、岩土工程公司,逐步实现技术层和劳务层的分离。其钻探、岩土工程施工、打井、测量、工程物探等可逐步分离出来,组建钻探公司、岩土工程施工公司、打井公司等。专业单一的勘察单位可直接改造为专门的钻探公司、打井公司、测量公司、基础工程公司等。
  (四)小型勘察设计单位可以改制为专业设计师事务所或专业设计公司。同时,要提高自身的专业化程度和技术水平,突出技术优势,尽可能对某项专门技术的实施提供一条龙服务。
  (五)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合并或兼并,实行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在此基础上以资产为纽带,市场为导向进行改制,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联合体。合并或兼并后改制的企业必须承担原单位的全部债权债务,并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有关部门在审定合并或兼并后改制企业的资质时可给予适当照顾。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通过行政命令将部门所属的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全部或部分捆在一起,拼凑企业集团。已进入企业集团的勘察设计单位,应作为子公司,保持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采取多种形式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勘察设计单位转制时,要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放开资产组织形式,采取多种形式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一)实行公司制改制的勘察设计单位,可以保留原所有者权益,或者由本单位职工集体(或职工个人)出资、其他法人出资购买国有资产等方式,组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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