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无锡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1]4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无锡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无锡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一、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引,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求真务实,加大改革力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着力推进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建设高效、务实、廉政、勤政的政府机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无锡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从现在起至5月底完成;确保审批总事项减少50%以上。通过改革,初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公开、便捷的审批运行机制和有效的审批约束监督机制。
在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市场取向原则。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能由市场调节、能由中介组织提供服务、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坚决放开,政府不再审批,切实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凡是市(县)、区政府可以审批的事项,市政府要坚决下放。
(二)方便群众原则。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和审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服务社会。
(三)依法行政原则。对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团结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事项、确需政府审批的有关事项和法定审批事项,依法审批,简化程序,规定时限,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四)强化监管原则。按照管理到位、监督到位、服务到位的要求,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审批全过程的监控和后续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和检查监管制度,保证真正管理到位。
(五)积极稳妥原则。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高,时间紧,政策性强,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各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既要坚决、积极,又要稳妥、慎重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各市(县)区要结合机构改革,有步骤、有计划地整体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