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
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政府申请30辆定线营运车手续的批复
(黔建城复发[2001]15号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小河区于2001年3月29日报来《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定线营运车的请示》(小府报[2001]28号)收悉。根据你区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实际,以及目前招商形势喜人,一批大项目,大企业即将进区建设的情况。同时你市小河区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树立开发区形象,坚决取缔了“两的”和取消了客运机三轮车,为解决因取缔“两的”等后给市民带来的乘车难问题,你市小河区申请30辆定线营运车手续现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黔府办(2000)1号文和《
贵阳市城市社会客运管理条例》规定,本着既要扼制住非法营运又要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并根据疏堵结合的原则,同意在你市小河区投入30辆微型轿车定线营运,根据你市小河区的道路、客流等实际情况,同意用云雀轿车取代已取缔的“两的”和取消的客运三轮车。
二、同意新开四条定线营运线路,其线路和定价如下:
(一)、小河中心区经中曹司大桥至金竹镇(7.7公里)每座3元。
(二)、小河中心区经开发大道至王宽(9.1公里)每座3元。
(三)、小河中心区经桐荫路至丰报云(11公里)每座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