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1)5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交通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一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的实施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道路客货运输得到了迅猛发展,初步建立起了与无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交通客货运输市场体系,对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生活、解决城乡人口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客货运输市场运行秩序,树立文明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形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客货运输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74号)精神,结合我市道路客货运输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进一步加大运政管理力度,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通过综合治理,不断改善经营环境,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全行业人员综合素质,增强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建立适应特大城市发展需要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客货运输市场体系。
主要任务:针对我市道路客货运输存在的问题,清理涉及车辆和道路客货运输的各类收费项目,规范各类收费;整顿道路运输秩序,打击非法违章经营,确保运输安全,强化道路运输市场管理,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维护行业稳定,规范经营和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基本目标:通过清理整顿,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基本好转,经营环境有较大改善,政府对市场监管的能力明显增强,行业整体形象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促进道路客货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