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粮食局关于
我省2001年度小麦、油菜籽收购价格的通知
(川价农[2001]96号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各市、州物价局、粮食局:
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有利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有利于减少国家财政补贴的原则,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2001年度小麦、油菜籽收购价格通知如下:
一、小麦收购价格
每50公斤中等品小麦,第一价区52.00元,第二价区51.00元,第三价区50.00元,第四价区49.00元,各价区分等级价格见附表。
二、省定价格为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的收购价格。每个市、州可划分一至三个价区,县内不再划分价区,实行一县一价。各价区间价差为每斤小麦1分钱。我省与云、贵、渝等省市毗邻的县(市、县)小麦收购价格,在省定价基础上,经所在市、州政府批准,可上下浮动一个级差制定。全省各地应严格执行省上安排的收购价格,并及时将各地的具体收购价格报省备案,以备检查。
三、今年仍不安排等外级小麦收购价格,对符合五个等级的小麦,应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对存放两年以上的小麦新陈关价按低一个级差执行。对优质小麦,在当地物价部门指导下,其收购价格水平不低于综合价,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购得进、销得出、不亏损的原则自主确定。
四、今年油菜籽收购,按既要保护农民利益,又要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得进、销得出、不亏损的原则,由各地制定一县一价的收购指导价格,并注意毗邻地区的价格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