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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与安徽农业大学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与安徽农业大学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合政办[2001]20号)


合肥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安徽农业大学各学院、直属系,校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合肥市人民政府和安徽农业大学同意,决定建立合肥市人民政府与安徽农业大学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年五月五日

合肥市人民政府与安徽农业大学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安徽农业大学的科教优势,促进合肥市农科教结合和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为了更好地支持安徽农业大学建设,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1年第12号)和安徽农业大学《专题会议纪要》(2001年第1号)精神,经双方领导接触磋商,决定建立地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地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宗旨是:定期接触、交流合作、互帮互利、共同发展。
  第三条 每次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合肥市:①通报全市经济发展及科教兴农的现状;②提出需要对方合作支持的项目、技术和培训内容;③通报双方在已合作的领域或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专家项目的实施问题。安徽农业大学:①通报现代农业科教的趋势走向;②发布涉及合肥农业的重要科技成果;③提出需要合肥市解决的建设发展问题。
  第四条 为加强对联席工作的领导 双方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合肥市人民政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郭万清 副组长:杨振坦(常务)、陈祖善、郭本道;成员单位:市农委、科委、科协、财政局、农林局、畜牧水产局、乡镇企业局、各县(区)等。办公室设在市农经委科教处,牵头人卢仕仁。安农大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李增智,副组长:宛晓春(常务)、余为一;成员单位:科研处、教务处、农业园、扶贫办、国资产业处等。办公地点设在安农大科教处,牵头人余为一。
  第五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一个季度举行一次,一般定在每一个季度的下旬,具体时间由双方协调小组办公室商定。有特殊情况也可提前进行。
  第六条 联席会议由双方轮流主持,谁主持谁确定地点,谁负责筹备。第一次会议由合肥市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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