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注重残疾人康复经费投入。省、市、县财政部门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预算.按国家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开展社会捐助,多方募集资金,用于发展残疾人康复事业。
11.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资金和技术,推动残疾人康复事业;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统计和管理。
(二)大力发展教育,提高残疾人素质
残疾人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本在教育。“十五”期间,大力推广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特教学技合理布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1.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列为“普九”达标的重要内容;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在城市市区和经济较发达地区达到或接近健全儿童少年水平,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有较大幅度提高。
2.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已经建立的特殊教育学校要巩固、提高,没有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要尽快建立;发挥特殊教育学校中心辐射作用,带动随班就读;试办残疾人高等特殊教育;兴办1所河南省残疾人中等专业学校;逐步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3.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残疾考生的政策,进行放宽体检标准的试点,拓宽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扩大高等院校对残疾人的招生数量。
4.充分发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在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作用。在城镇,与就业相结合,提高办学质量和层次;在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在特殊教育学校试行劳动预备制。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办好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有计划地在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或课程,提高师资培养质过;建立师资培训基地,培养一批骨干教师;通过集中办班和巡回指导,提高普通学校特教班和承担随班就读任务教师的教学水平。
6.在残疾青壮年中扫除文盲;继续完善汉语双拼盲文,推广中国手语和数学、物理、化学、音乐等专业盲人符号.推广计算机专业手语词汇;积极探索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残疾人中的应用。
7.省继续设立特殊教育补助经费。没有设立特殊教育补助经费的市、县要设立特教补助经费。
8.进一步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金纳入义务教育助学金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对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优先提供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解决残疾孤儿的教育费用。
(三)开展服务与培训,推进残疾人就业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平等#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关键。“十五”期间,要继续贯彻落实《
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政办[1999]75号),采取积极的扶持和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残疾人就业普及、稳定、合理;建立规范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开展有效的就业服务;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使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