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尚未解决温饱的要尽快解决温饱,基本解决温饱的要稳定提高经济收入,处于社会收人低层的要缩小与社会收入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30.8万名残疾人不同程度地康复;努力满足残疾人的教育需求,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登记失业的残疾人都能得到职业指导和培训,就业率达到85%以上;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参与面扩大;社会福利有所提高,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全社会弘扬人道主义,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和权利、激励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扶残助残更加广泛深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外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
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增强。社会公众服务业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扶持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实力,市、县(市、区)普遍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形成一支“人道、廉洁”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表彰自强模范,激励“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提高广大残疾人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增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为什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为实现上述主要目标,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一)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在制定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年度工作时,统筹安排,同步实施,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加强检查。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级民政、卫生、繁育、劳动、保障、扶贫、建设、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司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承担、切实做好各业务领域内残疾人工作,计划、财政、统计、工商、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机制。
(三)继续贯彻“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方针,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为重点,以恢复和补偿残疾人功能、提高残疾人素质,稳定解决残疾人就业为动力,以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和改善服务条件、增强服务能力为基础,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四)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零基预算和综合财政的要求,逐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人。加大社会福利有奖募捐资金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利用多种渠道,采取走向募捐等多种形式,向社会筹集资金。
(五)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潜能,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充分参与。
(六)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团结教育残疾人、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方面的作用。激励自强精神,开发残疾人自身潜能,增强残疾人自立能力。
三、各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继续做好康复工作,帮助残疾人改善功能、提高能力,最大限度地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康复是残疾人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常抓不懈。“十五”残疾人康复工作,适应我省人民小康生活更宽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经济发展总目标,加强康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康复训练服务体系,努力改善残疾人康复的社会和物质条件,加强残疾预防和宣传教育,重视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提高康复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继续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30.8万名各类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