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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贵州省部分地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②金沙—桂花县道的岩孔段(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③城关镇张家湾路段,威胁桥梁2座(可能发生的灾害为不稳定斜坡);
  ④平坝—三岔路段,威胁桥梁2座(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泥石流)。
  (三)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
  大方县城,思南县城,石阡县城(包括花桥镇、中坝镇),沿河县城,赤水市(元厚钢、大同镇),印江县(罗场乡、杉树乡、杨柳乡),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盆地),册亨县城。
  (四)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
  盘江矿务局、水城矿务局、六枝矿务局所属部分矿山;开 )阳磷矿、瓮福磷矿所属部分矿山(滑坡、崩塌、地裂缝、塌陷、矿渣泥石流);务川汞矿、万山汞矿等矿山(滑坡、泥石流、塌陷)。
  (五)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沿线路段。
  1、铁路沿线危险地段。
  (1)黔渝铁路松坎段;
  (2)贵阳至六盘水铁路陡箐—茨冲段;
  (3)贵阳至玉屏铁路凯里—清溪段。
  2、公路沿线危险地段。
  (1)黔渝公路乌江段、元田—宗溪河段;
  (2)贵毕公路大方—鸭池河段;
  (3)贵阳至盘县公路凉水营—高屯段;
  (4)凯里至从江公路雷山—从江段;
  (5)遵义至铜仁公路煎茶—缠溪段;
  (6)石阡至铜仁302省道白岩湾—凯夹段,溪口—雷屯段;
  (7)石阡至镇远公路城关—江河段;
  (8)金沙县326国道城关—新化段;
  (9)都匀贵新高等级公路黄良段。
  三、防范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地区行署)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报灾情,提线索,做好群测群防。
  (二)搞好监测预报工作。
  对上述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带,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及时组织开展汛前调查,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逐点落实包括监测、预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负责人;铁路、公路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及时排除险情,保障线路畅通。在预报范围之外的地区,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要注意观察和及时收集情况,做好监测预报工作。
  (三)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其所在地的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查地质灾害发生原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防范措施,使救灾防灾工作做到有效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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