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太白花园、枣园安居小区、豫兴小区(西区)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市价房发[2001]96号 2001年5月14日)
太白花园、枣园安居小区、豫兴小区(西区)等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根据市价房发(2001)50号《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依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暂行规定》(市价房发[1999]011号)对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进行了考核(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接此通知后前来领取《西安市经营性收费许可证》,一点一证,亮证收费。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四、此收费标准即为中准收费标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以中准标准为基础,在10%上下浮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按中准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从二00一年五月起执行。
附件:太白花园、枣园安居小区、豫兴小区(西区)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
附件:
太白花园、枣园安居小区、豫兴小区(西区)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
序号 小区名称 物业公司名称 收费等级
1 太白花园 西安华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甲
2 枣园安居小区 西安枣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
3 大新巷小区 碑林区城建开发总公司 丁
4 悦园小区 陕西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
5 豫兴小区(西区) 陕西嘉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等外
6 振华路小区 陕西解俭下岗职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丁
7 南长巷十七号楼 房地三分局新兴物业管理公司 丁
8 中原新村小区 碑林区城建综开办 丁
9 社学巷小区 碑林区城建综开办 丁
10 开元高科新村 西安开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
11 太白小区 西安鸿达物业管理公司 乙
12 孟家巷小区 房地一分局综合房地事务所 丙
13 方新村小区 房地二分局旧改办 丙
14 南火巷80号 房地二分局物业管理公司 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