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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太白花园、枣园安居小区、豫兴小区(西区)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太白花园、枣园安居小区、豫兴小区(西区)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市价房发[2001]96号 2001年5月14日)


太白花园、枣园安居小区、豫兴小区(西区)等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根据市价房发(2001)50号《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依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暂行规定》(市价房发[1999]011号)对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进行了考核(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接此通知后前来领取《西安市经营性收费许可证》,一点一证,亮证收费。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四、此收费标准即为中准收费标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以中准标准为基础,在10%上下浮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按中准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从二00一年五月起执行。
  附件:太白花园、枣园安居小区、豫兴小区(西区)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

  附件:

太白花园、枣园安居小区、豫兴小区(西区)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



  序号 小区名称     物业公司名称           收费等级
  1   太白花园     西安华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甲
  2   枣园安居小区   西安枣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
  3   大新巷小区    碑林区城建开发总公司        丁
  4   悦园小区     陕西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
  5   豫兴小区(西区)  陕西嘉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等外
  6   振华路小区    陕西解俭下岗职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丁
  7   南长巷十七号楼  房地三分局新兴物业管理公司     丁
  8   中原新村小区   碑林区城建综开办          丁
  9   社学巷小区    碑林区城建综开办          丁
  10  开元高科新村   西安开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
  11  太白小区     西安鸿达物业管理公司        乙
  12  孟家巷小区    房地一分局综合房地事务所      丙
  13  方新村小区    房地二分局旧改办          丙
  14  南火巷80号    房地二分局物业管理公司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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