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信息化,推进城市化
省政协颜诚委员在《建议实施信息化推进城市化》的提案中指出,信息化程度是城市化的重要涵义和鲜明标志。就全省各地市看,城市化和信息化程度各有差距,但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工业化又滞后于信息化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和突出。因此,很有必要进一步调整战略思路,大力加快发展信息产业,占据制高点,采取以信息化推进城市化的方略,是我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的捷径。为此,他建议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要进一步增强对信息化建设重要作用的认识和理解。在“十五”计划和城市化战略的总体要求下,共同探讨加快信息化建设,建设智能型城市的发展思路,积极研究和出台促进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法规条例,使我省信息化建设驶入有序、高效、具有极强带动力的快车道。颜委员提出,城市建设和管理要与信息建设相配套。兴建新的大厦在设计之初,就要考虑宽频道的硬件建设问题。原有的商厦、酒店等商务建筑,也要积极进行宽频道设施的加装,为国内外客商提供快捷的信息通讯服务。
目前,建设系统正在积极实施信息化工作:1996年成立了山东省建设信息中心,管理全省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并与国家建设部及部分城市联网;1998年成立了山东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2000年举办了全省智能建筑设计培训班,培训人数100多人;城市规划部门搞了地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行业、房地产业、工程建设招投标、数字城市、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等信息系统也在实施中。今后一段时期,各市要注意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出台一些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方面应用信息化技术的政策规定;二是积极投入资金,加大扶持力度;三是深化改革,多方面筹措资金;四是大力推进技术创新,自行研制开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计算机应用软件;五是广泛吸取人才,培训现有工作人员,以适应实施信息化的需要。
三、健全法规体系,搞好小城镇规划建设
省人大潘心德、王其敬、张召美、孙铭元、李超香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出台小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建议》指出,随着小城镇建设的迅速发展,房屋拆迁量越来越大,但是小城镇房屋拆迁却无法可依。省政协宋传杰委员在其提案《小城镇建设中几个值得慎重对待的因素》中,也就我省在小城镇建设中如何科学规划,防止“一哄而上,无节制扩张”、切实保护耕地的问题,建议完善小城镇建设法规体系、理顺镇级行政职能。省建设厅经过一年多的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今年拟出台《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村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逐步将小城镇建设纳入法制轨道。各市在小城镇建设中,要科学编制规划,特别是中心镇的规划,要由乙级以上专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并经省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用地标准,走旧村镇改造,土地置换的路子,小城镇人均用地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同时,还要保护好环境资源,做好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