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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大连铁道学院中澳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大连铁道学院中澳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辽价函[2001]39号 2001年5月9日)


大连铁道学院:
  你院《关于中澳合作本科项目学费标准的请示》(连铁院[2000]49号)收悉。
  你院与澳大利亚查理·斯窦大学合作举办的“2+2”本科层次信息技术专业,业经省教育厅辽教函[2000]105号文件批准,学制四年,学生在国内学习两年,在国外学习两年。经研究,现对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信息技术专业(本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二、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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