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严格价格管理权限加强收费管理的通知
(川价综[2001]108号 二00一年五月十七日)
各市、州、县(区)物价局:
中央电视台5月15日晚“焦点访谈”节目播出了资阳市个别基层执法部门肆意违法,乱收费,侵占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对此,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对违反政策法规,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现就严格价格管理权限,强化收费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价格管理,严格收费权限。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发的价格管理目录行使价格管理权限,严禁政出多门,越权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权在中央和省两级,严格执行省级以上物价、财政部门共同审批收费的制度,其它任何部门和地方都无权审批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二、各地要立即对所有收费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检查,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清理,对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偏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下来。务求尽快使清理整顿取得成效。
三、各地要结合实际,改进收费管理方式。逐步推广涉农收费上墙公示制度,将每个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
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加强法制教育,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正常的价格和收费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