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市政发[2001]67号)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近年来,我市通过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存在不少事故隐患,4月26日,我市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施工工地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这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和紧迫,全市各部门和各企业,都必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最近,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为了贯彻国家和省上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要监督管理各类企业,按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原则,要突出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深入抓好当前正在全面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认真排查和综合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整改情况 ,要报上一级部门备案。各部门和各企业都必须坚决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或整改无效的企业和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关闭。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凡生产、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的企业及部位,均是各部门监控的重点。各部门和企业都要清楚和明确各自的监控重点,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防范制度,要落实责任。企业在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和清退各个环节上,都要做到依照规定,严密控制,坚决杜绝事故隐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取缔无证液化气站、有严重消防隐患的加油(气)站及烟花爆竹生产存放点。
三、加强建筑工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察和各种安全设施,强化强制性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要重点对基础土石方、施工用电、塔吊拆装、大型模板和脚手架工程的安全预测预控和现场监护。要严格执行建设业主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建设施工中因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和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分别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和安全管理。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工作,严把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环节关。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工艺配方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要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勤值班制度,严防犯罪分子进行破坏。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分别情况适当增加检查频率和内容,对存在食品卫生问题的生产企业要责令整改,必要时可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