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
关于同意国道108线青龙收费站搬迁的批复
(川交公路[2001]59号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雅安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搬迁国道108线青龙收费站的请示》(雅市交计财(2001)10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国道108线雅安西门桥至荥经花滩段53.1公里公路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1)6号文批准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在雅安(国道108线2390KM+600M)、荥经青龙(国道108线2429KM+640M)设两个收费站。鉴于青龙收费站现处位置出现严重不安全隐患,省劳动安全监督执法已发出整改意见(川劳安监荥查字(2001)01号),须立即选址搬迁。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研究同意将青龙收费站从国道108线2429KM+640M处迁至国道108线2418KM+600M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