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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创建金融安全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健全,能有效地控制风险,能守规经营,各级管理人员素质高,金融道德观念强;社会公众等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的信用、形象、服务以及金融活动的安全、合规、保密等整体评价良好。
  (四)金融秩序良好,信用环境宽松。
  金融机构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一切的合法金融活动能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一切非法的金融活动能及时得到依法制止和处理;无不正当竞争,无重大违规经营,无重大金融犯罪案件。
  金融机构的客户信用观念强,遵守金融、经济活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偿还债务。
  二、创建金融安全区的机构组织及职责
  (一)创建金融安全区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西安市创建金融安全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广元、人行西安分行副行长兼营业管理部主任李哲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副局长胡凯、市工商局副局长郭怀玉、市国税局副局长肖爱琴、市地税局副局长李毅刚、市公安局副局长马士林、省建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任林明、省工行营业部副总经理高秋云、省农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王经民、省中行行长助理汤金福、省农发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张扬方、西安市商业银行行长尹建宏、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千宏武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金融安全区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主任由营业管理部分管副主任担任。
  金融安全区领导小组的职责: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辖区经济金融形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研究和解决重大经济金融问题;协调辖区经济金融关系,维护金融秩序;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金融及经济纠纷、化解金融风险、整顿金融“三乱”;根据风险警报,及时成立由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牵头,市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风险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处置组”),会同有关金融机构及时查清风险成因、程度、发展态势,提出处置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建立金融安全区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安排部署辖区创建金融安全区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协调成员单位落实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的措施;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各金融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协调金融机构清算银行债务,维护金融债权,处置金融风险;组织成员单位围绕金融安全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辖区金融监管和金融安全的重要情况和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落实党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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